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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丨最新通知!2020年广州市中考报名通知公布

广州招考 2020-10-28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10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5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6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0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公办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学校名单以《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为准),以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简称“老三区”,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3.2020年我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将5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下同)。具有我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附件2)、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老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进行指标计划分配。跨区生只可报考学籍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二)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附件2),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2.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简称“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下同),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学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不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其他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往届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以及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报名时间



2020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8日8:30至5月13日17:30



报名办法



(一)各区招考办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设立中考报名点。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区招考办。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报名点为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报名点为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


(二)我市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外地返穗生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粤省事登录”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后进行考生号申请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网页指引)。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由系统通过学籍和户籍数据自动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予以派发考生号。往届生和返穗生须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等材料,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三)已于初三上学期采集身份证、领取考生号的应届毕业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已返校尚未采集身份证的应届毕业生,除可网上申请考生号外,也可直接提交身份证给学校审核后读证派号。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到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领取考生号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身份证件,以及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五)未曾办理身份证或持其他证件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可联系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派号。各类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派号时须上传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5月8日8:30至5月13日17:30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凭网上申请或报名点现场分配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位为流水号。首次登录成功后考生须先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需认真核对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是否我市三年完整初中学籍、是否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处理。未拍摄照片的考生,可选择指定相馆拍摄(见附件6)或自行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拍摄。


2.填写个人资料

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3.资格申报

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中招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非户籍生升学资格(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跨区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附件3)、宏志生、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等各类资格申报。未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有关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简称“指标生报考资格”,下同)无需考生申报,系统将自动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


4.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2020年5月13日17:30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体育考试项目暂不填报,有关安排将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应文件执行,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交证件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各项资格的考生,须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逾期未提交的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申报各项资格中如涉及提供父母材料的,前期未采集父母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页面指引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核验。


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考生,如同时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须按照有关做好2020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另文发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加盖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回报名点。


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


(三)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



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监护人身份核验

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的考生,需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如监护人身份核验不通过的,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监护人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资格审核。


(二)指标生报考资格

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具体审核要求按照有关做好2020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另文发布)执行。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附件2、3)

除部分可通过网络核验或相关单位协助审核的类别外,其他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


对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负责初审,并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材料,各区招考办汇总本区资料后,于5月22日前上交市招考办,由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


(四)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信息,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有关资格审核指引详见附件4。


(五)宏志生

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或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等各类有效证件之一的考生,其宏志生资格由市招考办共享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进行审核。持本省外市扶贫证件的考生宏志生资格,由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


(六)跨区生

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或“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或留意市招考办发送的短信通知。经审核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组织本区、本校中考报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咨询和资格审核等工作。要将中考报名政策信息传达到每位考生,告知考生、家长可通过广州招考网和“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关注中考政策,重点对报名期间因疫情防控未能返穗或需隔离的考生提供报考便利和咨询服务。要做好“托底”工作,精准掌握每位考生网上报名条件情况,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报名条件,确保考生顺利报名。


(二)各区招考办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劝阻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各区、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不得干预初三学生参加中考权利,不得要求进行初三学生提前“分流”。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初中毕业学校需凭学生和家长签名的报告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原因登记。


(三)各报名点要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倡导考生网上报名,减少现场办理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要制定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报名场所环境卫生消毒和通风,落实预约办理、进出人员登记及健康检查制度,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报名安全进行。


(四)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进度监控,掌握本区和本校报名进度,指导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督促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确认。对申请各项升学资格及未拍照的考生,应督促提醒考生上传材料和照片。


(五)如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最迟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逾期不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身份证,以便顺利参加中考各项考试。


(六)考生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和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基本信息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须在报名开始前,依照有关程序再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


(七)综合表现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须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录入。


(八)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凡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应资格,或提交虚假审核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或相应资格。各项资格审核工作须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


做好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是顺利完成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组织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把资格审查关,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


1.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考生报考范围一览表

2.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

3.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4.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一览表

5.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表

6.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7.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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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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